因点军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拟组织点军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1个事业单位,2个岗位,计划招聘名额为7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长期坚持在乡镇工作。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21年点军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8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连续两年及以上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以及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到区城管局现场报名,报名时填写《点军区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城管执法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3.资格审查:自报名之日起至2021年9月13日下午5:00。由区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5.准考证发放。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准考证》。于9月17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到区城管局领取。
四、考试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任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及相关知识等。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及时在宜昌点军网公布。
(二)面试。面试工作具体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于面试实施前5天,在宜昌点军网发布。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名单在宜昌点军网公布。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沟通、处理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一般控制在10分钟左右。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面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则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遇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点军网上公告。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宜昌点军网上公告,并由区纪委监委、区人社局、区城管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从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及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凡不能及时提供相关档案材料,或在处分期内,或虽未受处分但有明显违法违纪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从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考察结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及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报区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在点军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中央、省、市等各类招考(聘)、遴选及选调。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工作纪律
1.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点军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执行。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程序,确保客观、公正、公平。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对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重要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并将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违纪违规现象,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报名联系电话:0717-6030478,政策咨询电话:0717-6673373,监督电话:0717-6671500。
2.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规定处理。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21年点军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点军区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城管执法人员报名表

中共点军区委组织部
点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军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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