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宜昌市西陵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安全协管员21名。
一、招聘录用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消防救援所外聘消防安全协管员21名。人员分布如下:

(二)岗位职责
1.熟悉了解辖区基本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开展消防监督检查;
2.督促社区落实消防责任制,指导社区安全员、网格员开展消防工作;
3.开展日常防火业务工作:对涉嫌违法的场所或单位进行摄像、照相等证据收集;对违法嫌疑人或证人进行询问时的记录工作;协助进行违法事实的调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协助实施和解除临时查封、行政强制执行等措施;协助制作或者送达法律文书;协助开展火灾调查和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工作;
4.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定期深入辖区开展消防宣传,举办消防咨询或培训讲座、消防演练、消防宣传资料发放等活动;
5.督促整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请示汇报,根据上级要求做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
6.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具备与应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技能;
4.熟练掌握基础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善于开展基层群众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能力;
5.政治审查合格;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招收对象年龄应在18—40周岁,取得应急管理部消防局中级(四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或取得与岗位密切相关的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初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或通过国家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开除的;
4.身体条件或其它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职业职称证明、征信证明。入职前应按要求提供体检报告和政审材料。并对以上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上午08:30至1月9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及咨询。咨询人员电话:尹新(18771870056/0717-6835119)。
2.报名要求:需上传以下资料:《宜昌市西陵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所外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籍信息、职业职称证明、征信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登记照照片。报名表及报名资料一同发至邮箱798069360@qq.com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笔试:初步定于1月11日上午10:00至12:00在西陵区消防救援大队四楼会议室统一笔试。
1.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3.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三)面试:初步定于1月11日下午14:00至17:00在西陵区消防救援大队四楼会议室统一面试。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问答时长不超过6分钟。满分100分。
(四)录用:根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或有政府机关、基层工作经历、或符合第二条第一款第七项的优先录用。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考核工作由腾飞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2、如体检和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
(六)公示:
根据考生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engfeijob.com)公示5天。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录用标准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人员管理
(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人员与宜昌腾飞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书。
若新聘用人员到岗三个月内自动放弃录用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人员替补和考察。
(二)相关待遇
1.薪资:试用期期间,发放基本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依据《西陵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定为一般管理辅助性岗位,其中岗位工资(税前)3000元/月,工作补贴300元/月,月绩效奖金200元/月,单位按有关规定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依据《西陵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第八条,设职业技能等级津贴,在符合证书与岗位密切相关的前提下,参加应急管理部消防局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术(一级)职业技能等级的,每月按照50元、100元、150元、200元、250元发放职业技能等级津贴,取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月按照200元、500元、800元职业技能等级津贴发放(消防二级、一级注册工程师按照中级、高级标准发放)。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按照不超过本人两个月工资标准(含岗位工资及工作补贴),发放年度绩效奖金。
2.休假:消防救援所外聘人员连续工作满1年后,每年依法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分开休假的,需提交书面申请,一年休假次数不得超过2次,假期内遇公休日的,不另加假期天数。
2023年1月3日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宜昌市西陵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所外聘人员报名表》

微信扫一扫,加客服为好友
第一时间处理您所遇到的问题